《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已于7月1日正式施行。为进一步研讨中医药法给中医药事业带来的新变化、新形势,开创中医药事业发展新局面,8月22日,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心组织召开中医药法颁布实施专家恳谈会暨新时期中医药发展战略研讨会,就“中医药法立法历程与相关法条论证的启示”“中医药法实施后,中医药事业发展应有的思想转变、工作转变与发展策略”“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现状与面临的问题”“新时期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战略方向与目标任务”等议题展开讨论。
国医大师唐祖宣、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秘书长桑滨生、中华中医药学会副秘书长曹洪欣等专家结合自身经历回顾中医药法治建设历史和中医药立法历程。桑滨生表示,中医药立法工作启动12年来,始终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保障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明确了中医药的地位、作用以及发展中医药的基本方针和基本原则。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副司长杨荣臣表示,中医药法充分体现了保护传承中医药的国家意志,明确了不同部门发展中医药的法律责任,应尽快把法律条文转化为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苏庆民主持会议。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信息研究所所长李宗友、上海市中医文献馆馆长兼上海市中医药科技情报研究所所长贾杨等专家参与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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