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云南省中医药项目预算执行工作,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助推全省中医药事业振兴发展。近日,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医药项目预算执行工作的通知》。《通知》从四个方面对全省中医药项目预算执行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项目预算执行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增强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对每一个项目预算的执行都要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逐个程序、逐个环节、逐个节点进行责任分解,确保责任到岗、责任到人。各项目预算执行单位必需于每月10日前登陆“中医药预算项目执行平台”,并按要求填报上月预算执行情况。各州市财政局、卫生计生委(卫生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项目预算执行进度通报制度。
二是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将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财政支出预算执行进度考核的通知》、《云南省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对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全面开展“因素法”(取消项目法),各州市的预算执行率将作为重要的因素之一,并直接影响到今后省对各州市的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算资金扶持力度。对预算执行进度慢的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将对各州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财政局主要领导进行现场督导和约谈。
三是要深入研究新常态下如何做好预算执行工作,科学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按照省财政厅确定的预算执行进度目标要求,科学安排项目工作实施计划。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将强化项目预算执行工作的督促检查;建立挂钩机制,对年度项目预算执行排名倒数3名的,一律扣减预算。
四是管理使用好资金,并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实施,把预算执行的进度要求落实到每个项目、每个环节、每个时间节点。对无特殊原因,当年末项目预算未执行完毕,导致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被财政部收回的,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将对各州市财政局、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主要领导启动问责程序。
另讯,省卫生计生委中医传承处已约谈3个州市卫生计生部门分管领导和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红河州卫生计生委约谈了个旧市卫计局和个旧市中医医院项目负责人。(通讯员:姜旭/云南省卫生计生委中医传承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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