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3月4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总结“十二五”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工作的基础上,起草了《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要求到2020年,力争完成使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能够提供10项以上中医药技术服务等总体目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和《中医药健康服务规划(2015-2020年)》等对中医药(含民族医药)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此次《行动计划》 的总体目标为:到2020年,力争使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能够提供10项以上中医药技术服务,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7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5项以上中医药技术服务;8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国医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占同类机构诊疗总量力争达到30%,并在“十三五”期间有明显提升。
《行动计划》要求,进一步推动基层中医药各项政策落实。包括推动落实医保和新农合对中医药服务的鼓励政策,推动落实政府对县级公立中医医院投入补偿政策,鼓励和规范中药饮片与中药制剂使用,推动落实社会力量在基层办中医政策等。
《行动计划》指出,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功能,切实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中医药特色优势服务能力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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